某青少年 因污蔑 JYJ 朴有天 首爾法院判決少年保護處分

10多歲青少年A某持續上傳誹謗JYJ成員朴有天(28歲)的帖子,受到了保護處分。

 

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2日透露,A某以誹謗朴有天為目的,不斷散播謠言,被移交給首爾家庭法院少年部。

 

A某從2012年5月開始,在大型網絡論壇DCInside上傳“朴有天上小學時為治療自閉症,移民到美國”、“朴有天對Super Junior強仁施暴,以至住院6周”等帖子。但經確認,A某上傳的帖子純屬造謠。A某在9個月內一共上傳了89次,於去年12月遭到審判。

 

法院宣布:“雖然被告人尚未與受害者達成協議,但被告人以憂郁症、強迫症接受精神科治療,身為青少年人格還未定型,品德有改善的余地,考慮到被告人需要的保護和教育,將受到少年保護處分。”

 

A某因為是未滿19歲的少年,將送往醫院、療養所等醫療保護設施接受相關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