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kao 創辦人金範洙在涉嫌操縱股價的上訴審中,面臨檢方要求判處1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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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高等法院刑事4-1部,由法官金仁卿、成智勇及全智媛主審,於9月23日就金範洙及其他被告違反韓國《資本市場法》的上訴審舉行了最後聆訊。
檢方要求判處金範洙15年監禁及罰款5.1億韓圜(約373,334美元)。該刑期為違反《資本市場法》的最高刑罰,與檢方在一審時尋求的刑期相同。
檢方亦要求判處Kakao前投資主管裴宰賢12年監禁及罰款5.1億韓圜。他們要求對Kakao及Kakao Entertainment作為企業被告各罰款5億韓圜(約366,000美元)。
金範洙及其他被告被指控在Kakao於2023年收購SM Entertainment期間操縱SM Entertainment的股價。檢方指稱,他們人為地將SM Entertainment的股價推高至HYBE的要約收購價之上,以阻止HYBE的收購要約成功。
下級法院裁定金範洙及其他被告無罪。法院認定,Kakao在有關期間大規模購入SM Entertainment 股份,不能視為操縱股價。
檢方就該裁決提出上訴,主張下級法院未能適當考慮多項證據,而檢方稱該等證據支持金範洙及其他被告涉嫌犯罪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