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的守護者' 避過了法院下令的禁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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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民事第21部,由法官申明熙主審,駁回了電視劇《嚴興道》已故編劇家屬提出的禁制令申請。家屬曾要求禁止製作公司Onda Works及BA Entertainment,以及發行商Showbox放映《王的守護者》。
法院裁定,難以認定該電影是基於原告提交的劇本製作。因此,電影製作團隊可繼續在飛機及船隻上放映該片,並不受限制地出口海外。
法院承認「在主題和設定上存在一些相似之處」,但指出「難以認定在原告劇本獨有的特色和原創性特質上有相似之處」。
法院進一步解釋,「僅在抽象的角色類型和部分情節上有一些相似,但難以找到受版權法保護的創意表達形式上的相似性」。

法官亦認為沒有迫切需要發出臨時禁制令。他們指出,在主要訴訟有裁決前停止電影發行,可能對製作公司及眾多其他持份者造成更大損害。
在5月舉行的聆訊中,原告方指稱電影中的多個設定和場景與劇本極為相似。他們提到涉及嚴興道為被廢黜的端宗大王執行秘密王室任務、劍契組織,以及越獄的場景。
製作公司反駁稱,這些元素要麼基於歷史事實,要麼是歷史劇中的常見套路。他們亦強調,兩部作品在整體情節、主題和角色關係上根本不同。
與此同時,《王的守護者》講述被廢黜的端宗大王與其忠臣嚴興道的故事。該片於2月4日上映,累計觀影人次達1691萬,成為韓國電影票房史上第二高收入的本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