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神話"在因名字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中敗訴

組合神話在因名字引起的法律糾紛中敗訴,面臨承擔數億韓元"商標權使用費"的處理.從SM ENT.接收了所有組合神話商標權的Joon Media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組合神話所屬公司"神話公司"支付3億6670萬韓元的商標權使用費,
26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13部做出判決,判定原告Joon Media勝訴,神話公司需支付其1億4113萬韓元.另判決神話公司提起的"要求Joon Media支付1億8318萬韓元保證金"敗訴. SM05年將神話商標註冊後,商標權委託給了Joon Media,第二年商標權也留在Joon Media.神話需與Joon Media簽訂對神話商標權的使用合約.
對於與Joon Media關於商標權使用的法律紛爭中敗訴一事,神話公司方面表示"一部分是神話公司勝訴了,另一部分敗訴.對於敗訴的部分我們會重新上訴,而對於以神話的名義開展今後活動則毫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