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WINNER成員南太鉉因在先前毒品罪行的緩刑期間涉嫌酒後駕駛被起訴,可能面臨監禁刑罰。
3月12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就這位32歲歌手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包括酒後駕駛)一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訊。該審訊原定於1月15日舉行,但因日程調整而延期。
在審訊中,檢方要求判處南太鉉一年六個月監禁及罰款100萬韓元(約750美元)。他們列舉了多項加重處罰因素,包括南太鉉先前有類似罪行紀錄、其血液酒精濃度過高,以及事件發生在其緩刑期間。
在去年12月的首次審訊中,南太鉉承認了所有指控。其法律代表請求法庭從輕發落,表示該歌手在調查過程中已完全坦白,並真誠配合當局。辯方亦強調,南太鉉在事後承受了巨大的公眾批評,甚至因精神困擾而需入住精神科病房。
據辯方所述,南太鉉目前擔任辦公室職員,並努力作為一名負責任的普通市民生活。其律師請求法庭給予他「最後一次機會」。
在最後陳述中,南太鉉宣讀了準備好的信件,並反思了自己的過往行為。 「我很幸運在年輕時獲得了人氣、名聲和金錢回報,但我內心並未準備好,」他說。「我明白自己過去的行為無法被合理化。我會改變自己,確保類似事情不再發生。」
指控源於去年4月27日,在首爾江邊北路北行線靠近銅雀大橋附近發生的事件。南太鉉被發現血液酒精濃度達0.122%,超過吊銷駕駛執照的0.08%標準。
當局指他在限速80公里/小時的路段以182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車輛失控撞上中央分隔欄。事件中無人受傷,南太鉉本人亦未在事故中受傷。
這並非南太鉉首次涉及酒駕。2023年7月,他因類似指控收到簡易命令,被判處600萬韓元(約4,050美元)罰款。此外,2024年1月,他因非法使用毒品被判處一年監禁,緩刑兩年。
警方於去年5月申請拘捕令,指出酒駕事件發生在其緩刑期間。然而,法院駁回了該請求,裁定沒有證據被篡改的風險。法院定於4月9日下午2時宣判。
常見問題:
問:WINNER是一支怎樣的團隊? 答:WINNER是YG娛樂公司於2013年推出的韓國男子音樂團隊。
問:WINNER的成員有哪些? 答:WINNER的成員包括姜昇潤、李昇勛、宋旻浩和金秦禹。
問:WINNER的出道曲是什麼? 答:WINNER的出道曲是《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