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0多歲、被稱為A的男子,因闖入藝人朴娜勑的住宅並盜取價值數千萬韓元的貴重物品,在二審中被判處監禁,現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根據韓國標準時間2月13日的報導,A於11日提交了上訴狀,對上訴法院就其盜竊及夜間侵入住宅罪行的裁決提出質疑。
此前,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部(上訴)於本月5日,就A被控盜竊及夜間侵入住宅一案,判處其兩年監禁,與一審判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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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法院表示:「被告就一審判處的兩年監禁提出上訴,聲稱刑罰過重。雖然他過往的盜竊定罪並非近期發生,但本案是在其緩刑期間犯下的。」並補充道:「基於一審的理據,難以斷定該判刑超出了合理的範圍。」
A被指控於去年4月闖入朴娜勑位於首爾龍山區的住宅,盜取了價值數千萬韓元的貴重物品。據報導,他在警方調查期間曾表示,自己進入及盜取物品時並不知道該住宅屬於朴娜勑。
在一審中,法院考慮了其過往類似罪行的紀錄、犯罪發生於緩刑期間、被盜物品價值高昂以及受害人要求嚴懲等因素,判處其兩年監禁。A隨後對該判決提出上訴。
在其最後陳述中,A表示:「我承認我所犯下的所有罪行。我為自己罪行的嚴重性以及對受害人造成的巨大痛苦,誠摯地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