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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校園欺凌爭議退出《月升之江》 智秀被下令賠償8.8億韓圜(約60.89萬美元)

因校園欺凌指控而退出KBS電視劇《月升之江》的演員智秀,在一項重要的上訴法院裁決中被下令向製作公司作出賠償。

2月13日,首爾高等法院民事第38-1庭就製作公司Victory Contents智秀前所屬經紀公司Keyeast Entertainment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作出部分支持原告的判決。法院下令Keyeast支付8.8億韓圜(約60.89萬美元)及延遲利息。

雖然賠償金額較一審判決的約14.2億韓圜有所減少,但上訴法院維持了經紀公司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裁決。2021年3月,在《月升之江》播出六集後,飾演男主角溫達的智秀被爆出校園欺凌指控。智秀承認了部分指控並自願退出該劇。當時,原計劃20集中的18集已經拍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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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團隊緊急從第7集起更換演員,由羅人友接替出演,並進行了大規模的重拍工作,包括重新拍攝第1至第6集。據製作公司稱,這種前所未有的劇集中途更換主角行為,因額外的製作成本和日程延誤而造成了重大財務損失。

Victory Contents最初尋求約30億韓圜(約208萬美元)的損害賠償,其中包括重拍費用。法院最終認可了部分索賠。

此項裁決再次突顯了演員的個人爭議可能對整個製作產生的廣泛影響。業內觀察人士指出,該裁決是一個重要案例,釐清了娛樂行業中合約風險管理責任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