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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娜勑所屬公司遭質疑 前經理人仍列董事 法律糾紛持續發酵

朴娜勑與前經理人的法律糾紛不斷升級,其一人企劃公司的行政處理方式亦引發質疑。

根據《Star News》1月31日的報導,儘管與藝人關係嚴重破裂且已離職,前經理人A某和B某目前仍正式登記為朴娜勑所屬公司的內部董事。

此情況引發批評,因與公司存在活躍法律糾紛的個人,竟仍列於官方登記文件的公司高層名單中。觀察人士指,這令人擔憂公司的內部管理及行政程序。A某和B某於去年9月26日被任命為內部董事,並於10月13日完成商業登記。同日,朴娜勑的母親亦登記為公司代表。

然而,A某和B某於11月離職,聲稱遭受職場欺凌及權力濫用,此後與朴娜勑展開民事及刑事法律訴訟。原則上,內部董事屬公司高層而非一般職員,可表達辭任意願。但公司登記變更必須由公司方辦理。因此,即使A某和B某有意辭職,除非公司提交必要的變更申請,否則在法律上他們仍被列為「現任董事」。登記文件目前仍顯示兩人為內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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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清楚A某和B某是否已正式提交辭職信。但雙方的信任似乎已完全破裂。業內人士指出,經紀公司可透過程序步驟正式解僱前經理人,並申請變更登記。A某近日向《Star News》表示:「我已經離開公司,所以不明白為何仍被列為董事。因為是法人,從登記中除名必須由朴娜勑方面處理。我們無能為力。被列為董事沒有任何好處,我們也沒有持有任何股份。」

部分觀點認為,此情況暴露了一人企劃公司在行政及法律管理上的不足。董事登記被視為基本的公司程序,然而即使在衝突加劇的情況下仍未獲解決。此外,據報導,儘管文化體育觀光部指定的寬限期已過,該公司仍未履行其作為大眾文化藝術策劃企業的登記義務。

朴娜勑方面表示:「我們目前無法處理行政事務。關於公司問題,現階段難以制定任何計劃或決定。」自去年底以來,朴娜勑與其前經理人互相指控對方涉及權力濫用、侵吞公款等。A某和B某聲稱在職期間遭受職場欺凌、特殊傷害、代理醫療處方及未獲報銷業務開支,並已向朴娜勑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索償約1億韓圜(約7.5萬美元)。

作為回應,朴娜勑提出反訴,指控前經理人試圖以虛假陳述進行勒索,並犯有業務侵吞罪。此外,她亦因涉及所謂「注射阿姨」的非法醫療行為指控而面臨爭議。

朴娜勑已以申訴人身分在龍山警察署完成兩輪調查。A某在作為嫌疑人接受調查後,據報已以健康理由前往美國拉斯維加斯,並表示計劃於下月返回韓國。

這位喜劇演員近期亦因被揭露正在參加傳統米酒釀造學院而面臨新一輪批評。鑒於過去對前經理人的不當對待指控與其家中的飲酒聚會有關,部分人質疑在需要公眾反思的時期學習釀酒是否合適。